我院功勋教授、校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张文显在《数字法治》创刊号发表文章《推动依法治国和以数治国相结合》

SOURCE :     TIME: 2023-03-20

推动依法治国和以数治国相结合

导 读


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曾经把法治化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最鲜明的标志。但是,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背景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有机统一,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相结合,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综合标志。随着数字中国建设的超强推进,我国快速进入数字化、智能化时代,中国社会日益成为智慧社会。在数字强国、智慧社会的时代背景下,我们必须解放思想、守正创新,积极探索优化国家治理格局的新方式、新路径。推动依法治国和以数治国相结合,可能是一种必然的选择。



推动依法治国和以数治国相结合

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多民族统一的国家。如何实现有效的国家治理?这是中华民族世世代代都不懈探索的根本问题。在五千多年的文明演进中,我们的祖先经过实践和论辩,不断总结经验、反思教训,创造了德法共治、德主刑辅的治国方略,总体上有效维系了中华文明、有效保障了国家统一、有效促进了民族融合、有效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人在社会主义大国治理的赶考路上不断探索,形成了政策和法律共治、以政策优先的治理模式。

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和国家机构组织法、选举法、婚姻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建立起社会主义法制框架体系,确立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同时形成了治国理政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体系与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这个时期,尽管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经历这样或那样的曲折,但巩固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基础,维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大国地位、国家统一和民族尊严,增强了各民族大团结大融合,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在战争废墟上建立起完整的工业体系和经济体系,总体实现了国家有效治理。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实事求是地总结国家治理的历史经验,反思曾经出现的弯路、失误和教训,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对“七八宪法”进行全面修改,通过“八二宪法”。我们走上依靠民主法制治理国家、依靠宪法治国安邦的法治化轨道。在实践基础上,我们党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方面。其后,我们党又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开辟了国家治理新境界。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史方位和战略高度,提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相统一、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结合,创造了国家治理现代化新道路新形态。

实践在发展、历史在前进、时代在变革。以党的二十大为起点,我国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新征程的主要目标任务之一,就是“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此,就要根据新的时代特征探索国家治理新方式、国家治理现代化新路径。在法治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新时代,推动依法治国和以数治国相结合,毫无疑问是一种顺应时代发展的新方式,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推动依法治国和以数治国相结合

是破解国家“治理赤字”的必由之路

当今社会是一个“赤字社会”。“赤字”原本是一个经济学概念,指经济活动中支出多于收入的差额数字,如国家财政赤字、企业经营赤字等。管理学将“赤字”这个概念移植到社会治理、国家治理、全球治理领域,意指社会、国家、全球治理无法应对社会问题上升、矛盾频发的状态,突出表现为现有治理体系、治理体制、治理能力脱节和滞后于社会变化,导致治理水平下降、治理效能减弱,社会失序甚至出现危及公民权利、社会福祉、公共秩序、国家安全、全球和平的严重态势局面。就国家治理而言,在某些领域“治理赤字”现象愈加突出。治理赤字既表现在传统治理领域,更表现在新兴治理领域。

破解这两类治理赤字,都需要依法治理与以数治理相结合。例如,诚信是形成市场经济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然而,古往今来诚信治理都是一大难题。推动依法治理和以数治理相结合,实现法律和科技共治,比较有效地破解了诚信治理问题。在既往社会,诚信治理依靠的是法律和道德手段,而在当今社会,数字科技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大数据的存储、处理和应用能力的快速发展,云计算和区块链技术的不断成熟,都为维护社会诚信、建设信用社会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持。

只要一个人的行为是通过电子途径完成的或者在网络环境中进行,就会被完整记录并保存下来。每个人关乎他人和社会利益的活动信息,尤其是缺失诚信、违约侵权的不良行为和活动等都会被记录在案,无法涂改、遗忘不了、删除不易,这就使得人们在数字技术的监督下诚实守信、谨言慎行、远离邪恶。特别是区块链技术广泛应用后,各种信息永恒保存,就更迫使人们自觉规范行为、树立诚信形象、建立个人良好信用记录。可见,许多法律和道德禁止不住的失信言行却被数字技术管起来了,科技让生活更美好的同时,也使社会更文明。

再如,由于数字科技迅猛发展,信息化、数字化、网络泛在、算法泛在已经成为人类生活新常态。以算法为核心的数字科技对人类文明进步发挥着巨大推动作用,人们广泛而充分地享受着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算法程序等数字科技所带来的个性解放、生活便利、经济增长、民主进步、文化多元、社会安全等福祉。

同时,数字科技发展不平衡、规则不健全、秩序不合理等问题也日益凸显,数字鸿沟、数字不公、数字歧视、数字异化、算法歧视不断扩大,滥采、窃取、倒卖公民信息,侵害个人隐私、侵犯知识产权有增无减,非法移动跟踪、人脸识别滥用、网络暴力、网络犯罪恶性事件时有发生,网络监听、网络攻击、网络恐怖主义活动等成为全球公害,严重危及公民权利、社会福祉、公共秩序、国家安全、全球和平。

诸如此类的问题和挑战越来越引起人们对数字治理体系的关注,数字生活领域的风险治理和公害治理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重点任务。应对数字风险挑战、整治数字公害,固然离不开法律这个传统治理工具,但“解铃还须系铃人”,数字领域的治理问题更需要数字科技的支撑,发挥数治的独特作用。将数治释放到国家治理之中,必将产生“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奇迹。推动依法治国和以数治国相结合、法治与智治相融合,是破解国家治理尤其是数字社会“治理赤字”的当务之急,是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法宝。


推动依法治国和以数治国相结合

是数字法治的核心要义

数字法治,就其本质属性而言,是依法治国和以数治国相结合而生成的新概念,是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新道路新形态。

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和西方法治现代化建立在不同的经济社会基础之上,西方法治现代化起始于工业革命时期,而我国的法治现代化则是进入数字社会后在新科技革命推动下发生的。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形态的划分是以生产力为标准,而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从科技革命、生产工具变革和生产力发展的角度看,人类社会迄今经历了石器时代、红铜时代、青铜时代、铁器时代、蒸汽时代、电气时代、信息时代,当前正在跨入数字时代。就经济形态而言,人类先后经历了原始社会、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信息社会,当前正在进入数字社会。数字时代、数字社会的生产力代表是数字科技,包括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科技,而且各种数字科技融合发展、广泛运用,空前地改变着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生存方式、学习方式、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塑造着一个全新的以数字科技为基础的现代化社会,深刻改变着国家的治理体系、治理模式和治理能力。依法治国和以数治国相结合,就是国家治理体系、治理模式和治理能力深刻变革的产物,也是其显著标志。

与数字时代和数字社会相适应,我国的法治现代化必然是法治与数治深度融合的现代化,必然是法科共治的现代化,必然是依法治国和以数治国相结合的现代化。依法治国和以数治国相结合,在实践中就是,一方面,把科技能量特别是算法融入法治之中,促进法治的数字化、智能化、程序化,充分发挥数字科技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支撑作用;另一方面,把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平正义、弘扬新风正气的法治精神和以人为本、增进福祉、和平利用、保护隐私、公正透明、安全可控、敏捷治理、共担责任的科技伦理和法理嵌入数字科技之中,使之公正向善、缘法循理,在法治轨道上良性运行。

依法治国和以数治国相结合,必将形成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巨大能量和显著优势。例如,浙江省发起并在全国推开的“最多跑一次”智慧政务改革,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史无前例地提高了政府服务质量和效能。许多基层政府试用的“数字网格化治理”,同样是将互联网、大数据与社会治理相融合的创新典范。又如,在抗击新冠疫情的斗争中,“健康码”“行程卡”等发挥了精准排查、及时应对的作用,为打赢防控新冠疫情的斗争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而跨部门大数据治理平台的运行等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正在书写着中国式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篇章。


推动依法治国和以数治国相结合的

现实条件

在我国推动依法治国和以数治国相结合,具有优越的现实条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和数字中国建设,促进法治中国与数字中国协调发展,为推动依法治国和以数治国相结合创造了根本前提和良好条件。

党的十八大之后,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把握21世纪全球科学技术发展趋势、竞争态势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规律,高瞻远瞩地提出“数字中国”概念,发出“建设数字中国”的号召,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对数字中国建设作出相应部署。新时代十年,我国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目标,以新一代数字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为引领,以数据等信息资源为核心要素,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领域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即时通信等数字科技创新,加快建设网络强国、宽带中国、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智慧司法、智慧社会、智慧城市、数字乡村。

习近平总书记精辟阐述了数字中国建设的重大意义,指出“加快数字中国建设,就是要适应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信息化培育新动能,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以新发展创造新辉煌”,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同时,更快提升我国在世界范围的竞争优势。

数字中国建设离不开法治。建设数字中国与建设法治中国是同步的、相辅相成的。新时代十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过去、现在和未来有机贯通的历史经纬中,科学把握人类社会法治现代化的本质、规律和方向,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规律性、战略性问题,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我们党紧紧抓住法治体系建设这个总抓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统筹推进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

数字中国建设和法治中国建设的历史性成就,不仅使我国法治的制度优势更加明显,而且使我国在数字科技领域越来越具有世界领先的优势,也为依法治国和以数治国创造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促进我国制度优势和科技优势融合,形成了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强大合力。当这两种优势深度融合之时,必将进一步提高国家治理能力,聚合起治理优势,创造出中国特色新型治理形态。


推动依法治国和以数治国相结合的

实践路径

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在国家治理中,法治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数治是最有力、最精准的保障,推动二者紧密结合是历史的必然、现实的需要。那么,如何推动依法治国和以数治国相结合呢?

第一

推动法治数字化、

数字法治化

依法治国和以数治国相结合,一个重要前提是法治数字化和数字法治化。这个前提蕴含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法律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两个理论命题之中。这两个理论命题表明科技和法律对人类社会具有决定性意义。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通过推进法治数字化、数字法治化,促进代码规制与法律规则、算法与国法相辅相成,进而促进“第一生产力”和“人类最伟大发明”结缘,让法治如虎添翼,让科技臻于至善,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车之两轮、鸟之双翼”,在法治和数治亲密构筑的轨道上行稳致远,让中国之治成为全球治理文明的领跑者。

第二

在国家治理体系中

注入数治能量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数字科技则是这个第一生产力的第一要素。与科技生产力的其他要素相比,数字科技不仅是第一生产力,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第一推动力和保障力。推动依法治国和以数治国相结合,关键在于将数字科技内涵的治理能量注入国家治理体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已经把科技支撑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把数治(智治)贯穿于国家治理体系各方面全过程,使数字科技升华为数治科技。以社会治理体系为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曾经是基层治理的基本经验,新时代在这个经验中融入了“数治科技”,将“三治结合”转型升级为自治、法治、德治、数治相融合。近年来流行的“桐行通”“桐解码”“微嘉园”“善治宝”“云法务”“云享乌镇”等,都充分体现出“数治科技”在新时代基层治理中的独特作用,创新发展了新时代“枫桥经验”。

第三

打造依法治国和以数治国

相结合的制度化平台

依法治国和以数治国相结合,已不再是纯粹的理念,而已经成为制度化实践。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大批法治和数治相结合的平台,如杭州、北京、广州互联网法院,各种形式的智慧法务、智慧检务、智慧公安平台,发挥了法治与数治相结合的示范作用。

第四

推动政府机关与数字企业

合作共治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善治,而善治的核心要义是政府同企业合作共治。在数字中国时代,政企合作共治,主要指政府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平台企业合作,推动高质量数字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应加快建设由平台驱动的数字政府,即构建基于数字基础设施的治理平台,促进国家治理各种数字资源系统整合、有效应用和政企共享,实现治理资源科学整合,由“碎片化”“割据化”转变为“一体化”“系统化”,促进国家治理过程的开放性和治理结果的科学性。


“推动依法治国和以数治国相结合”,是一个全新的理论命题,蕴含着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理念新构想。对此,还有许多政理、法理和哲理问题有待深入探究,有许多制度构建和路径方法问题需要实验实践。让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以中国式国家治理现代化为总目标、总格局,解放思想、守正创新,对“推动依法治国和以数治国相结合”作出充分的学理论证和扎实的实践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