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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第四批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转发)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5年03月21日 15:12     点击数:

发表于: 2005-03-21 15:12  点击:2975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课程建设,集中建设好一批反映学校整体教学水平,在师资、教学内容、教学条件、教学手段等方面都具有较高水平,能起到示范和牵动作用的精品课程,使学校的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适应21世纪社会、经济、科技和文化发展需要,学校在“吉林大学教改2001年行动计划”的框架下,于2001年启动了“百门精品课程建设工程”,经过三批精品课程建设,确立80余门校级精品课程建 设项目。现将2005年第四批(最后一批)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请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和贯彻执行。
一、阶段性目标
2005年实行“百门精品课程建设工程”四期计划,建设精品课程20门左右。
二、工作依据
依照《吉林大学“百门精品课程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及管理办法》(附件一)所提出的建设目的、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和认定办法等,开展2005年的精品课程建设工作。2005年精品课程的申报条件为:
1.列入专业教学计划的核心课程。主要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
2.具有长期坚持课程建设的良好传统,教学组织科学,教学管理规范。
3.拥有一支富有合作精神,教学水平高、力量强、结构合理的教学梯队,其中应有一位到两位在国内本学科领域有一定影响并从事教学工作的知名学者。
4.教学改革成效突出,一般应在近两届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获得校级一等奖以上的教学成果奖(含教材奖)或在教学内容和方法改革等方面在国内产生广泛影响。
5.在教材建设方面至少有一本公开出版的教材担任主编并在国内产生较大影响。
6.教学方法和手段先进,课程教学资源上网或有自主开发的网络课程和视频课程。
三、工作程序和方法
1.本年度的精品课程建设采用课程组申报,学院(中心)初评推荐,学校组织专家现场评估,最后由学校审核认定的方式进行。
2.按计划实施精品课程建设,严格控制认定为精品课程的数量和质量。在对申报课程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择优认定精品课程。
3.学院(中心)按照《吉林大学本科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对申报的课程进行评估,应同时采用专家评估和学生评价两种方式进行,做到评估工作的客观性和全面性。
4.申报精品课程需向学校提交以下认定材料:
(1)吉林大学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到教务处主页教学研究科表格下载)
(2)课程建设成果汇报
(3)学院(中心)对各门申报课程的评估和推荐报告
5.课程建设成果汇报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四部分:(采用Poverpoint形式汇报,时间为20分钟)
第一部分 申请理由
⑴课程简介
课程英文名称;授课对象、学时、学分、理论与实验(实习)学时比;主要内容(该课程在本科人才培养中的地位、课程目标及基本内容);教材(编者、主编及出版单位)和教学参考书。
⑵该课程在教学、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方面的主要成绩
⑶主要教学获奖情况
⑷在教材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
⑸教学方法改革、双语教学、现代教学技术成果及应用
⑹师资队伍结构、整体水平及高水平教师在教学中作用的发挥
第二部分 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
第三部分 今后四年内的课程建设规划
⑴课程建设阶段性目标及建设步骤
⑵经费分年度预算与具体使用计划
第四部分 按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自评的评估结果表(含课程自评和学院评估结果)
四、时间安排
3月21日—4月15日,各单位传达学校通知精神,拟申报课程填写申报表,组织自评;
4月18日—4月20日,各单位按申报条件审核和评估申报课程,提交申报材料;
4月25日—4月28日,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课程进行评估有关精品课程申报所依据的文件及申报表,如《吉林大学“百门精品课程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及管理办法》、《吉林大学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吉林大学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等到教务处主页下载。

吉林大学教务处

二○○五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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